香港公司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2014-06-08 14:36

香港公司的发票收据是由哪个部门制作的?

【答】 香港公司的发票收据不是由税务局统一印制,而是由公司董事局根据公司的业务性质印制发行的。发票收据及其它单据只要加盖公司印章,并由负责人鉴署后就可生效。

香港公司图章该如何使用?

 【答】 (1) 公司授权签字章一般是长方形, 盖章加上有效授权人的签名才具有法律效力. 包括运作银行账号和签署商业合同. 

        (2) 小圆章一般只用作文件签收

        (3) 钢印只会在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上使用.比如楼宇的买卖,证书颁发. 

秘书公司提供何种服务

  【答】 (1)  协助成立香港公司和其它商业组织

         (2)  提供公司设立发起人

         (3)  担任法定公司秘书

         (4)  处理及保存公司之法定记录(如股东名册.董事名册等)

         (5)  按排董事及股东会议,并准备会议记录. 

         (6)  呈报法定报表. 例如公司年报等

         (7)  安排代理人相关服务

         (8)  处理商业登记申请

         (9)  办理银行开户文件

         (10)  办理公司更名. 股份转让等事宜备案

         (11)  按排会计和审计工作.

         (12)  处理公司注销或清盘事宜.

一家在香港经营业务的离岸公司,有什么申报规定须要遵守?

【答】 在香港经营业务的离岸公司,须遵守与香港公司相同的申报规定,

基本规定是: 该公司须向税务局的商业登记署申请登记其业务并提交当局向该公司发出的利得税报税表.

每年公司会计账目、审核及报税将如何办理?

【答】 本机构可直接代办,办理流程: 客户提供一年以来的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或银行对账单,会计根据账目流动量及营业额情况与您协商收费情况,您同意的情况下,并提供所有银行单据,业务合同等资料, 不会有未经你方同意而先作账的情况出现。您也可以按排国内的会计为您记账。交于我司会计师为您年度调整账目并出具审计报告

董事股东存入账户的款项需要向香港报税吗? 注册时使用了香港的地址是否就需要交税?

【答】 在本地银行户口有款项的往来或者由于账户备用资金不足董事临时存入等情况无需报税. 会计师因账单情况申请离岸所得, 账户中款项源于香港的所得需要报税 另外在香港有注册地址并不等同于「在港有经营及运作」

我们的香港公司刚刚成立,是否可以在中国内地直接设立办事处(代表处,外商合资企业,独资企业?

【答】 公司成立后, 可以委托我司办理公司资料公证. 协助香港开立账户,出具银行资信证明. 携相关资料可在内地直接设立代表处,外商合资企业.  如果国内当地工商部门对香港公司经营年限有条件, 您可以选择我司现成公司再进行更名按排。

平时的客户电话较多时,可以单独申请香港专线吗?

【答】 我司免费协助您办理香港电话专线,介绍您直接联系香港电信公司客户经理。

香港公司在什么情况下才可提出注销申请?

【答】(1)该公司所有成员均同意注销申请

           (2)该公司从未开始运作,或在紧接该申请之前已停止营业3个月以下(需要年检前三个月提出注销)

           (3)该公司没有尚未清偿的债务

           (4)该公司已取得税务局局长不反对撤销注册的书面通知

香港公司未及时递交周年申报表,罚款多少?

【答】 成立之周年为年审日期,超过日期之罚款:

(1) 如在成立的周年日翌日起计42天内,罚105港币

(2) 如在成立的周年日翌日起计 超过42天但不超过3个月,罚870港币

(3) 如在成立的周年日翌日起计 超过3个月但不超过6个月,罚1740港币

(4) 如在成立的周年日翌日起计 超过6个月但不超过9个月,罚2610港币

(5) 如在成立的周年日翌日起计 超过9个月,罚3480港币

另外, 除以上罚款外,还须交纳商业登记证罚款HKD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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